关于“教师节”、“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时间:2021-09-09 点击数:

2021年“教师节”、“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学院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清醒认识,以坚强的政治定力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在节日期间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教职工筑牢思想堤坝、守住行为底线,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的要求,全面强化防疫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二、重申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1.严禁通过违规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2.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3.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违规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6.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明确教师廉洁重要性,从自身做起

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导者和引路人;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文明治家,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四、倡导教师做廉洁表率,自觉履行监督职责

教师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提升政治敏锐性,勇于对违反规定的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提醒,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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